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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百川讲坛 | 刘常青法官“现阶段执行实务工作的难点阐释”讲座顺利举办
发布者:袁晓燕 发布时间:2026-05-07 浏览次数:11

2026429午,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597期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百川讲坛在法学院3335模拟法庭成功举办。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二级高级法官刘常青应邀,做题为“现阶段执行实务工作的难点阐释”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宋春龙副教授主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法学院师生参加



首先刘常青法官对我国的强制执行立法脉络与规范体系作出全面梳理,指出现行执行规范体系涉及百余件法律与司法解释、近千份指导性文件,并基于规范与实务有机互动的视角提出“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需要弥合抽象规定和纷繁复杂现实情况之间的空隙,努力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随后,刘常青法官聚焦于“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交叉执行”四大关键执行环节,结合执行实务典型案例及当下执行工作的新方式、新样态分别对各环节中的执行疑难问题作出详细阐释。刘常青法官指出,在执行立案阶段,法官阅卷时着重关注“是否有保全”“是否环节多”“是否是特殊主体”“执行内容是否明确”这四个要点。在财产查控阶段,股权冻结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部分股权执行情形中,应及时向股权交易中心送达股权冻结文书以实际限制被执行股权的转移。在财产处置阶段,应严格按照“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的适用顺序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在交叉执行中,交叉执行作为上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案件的内部监督和管理行为,不属于具体执行措施或具体执行行为,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因不服交叉执行所提出的异议,不属于执行异议程序的审查范围。



在交流讨论环节,现场同学积极地与主讲人刘常青法官进行交流互动。刘常青法官深入浅出地终本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利益保护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审执分离改革实效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讲座最后,主持人回顾了此次讲座要点,再次对刘常青法官精彩且富有洞见的分享表达了诚挚的谢意。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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