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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06-07 4736 返回列表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面试、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 / 5。
(三)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四)疫情防控组织管理。
法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综合面试期间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学院按照“通风、入室、距离、消杀”等四方面要求,明确参与综合面试教师的来校活动范围和轨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切实做好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注: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ZOOM),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二)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业务考核还需要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并回答考官针对汇报提出的问题。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 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进行排序并打出分数。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分别确定。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 6月8 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
(六)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86%+外国语考核成绩×14%(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law.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姜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1763,
jiangshan@ouc.edu.cn


七、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八、本方案由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763,联系人:姜老师

                    

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pdf

                                                 法学院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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