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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会议暨2026年度学术年会顺利举办
发布者:顾欣 发布时间:2026-09-21 浏览次数:11


9月19日,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会议暨2026年度学术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铭主持大会开幕仪式,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俞黎阳,山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孟斌,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晟出席会议并致辞。


(俞黎阳、孟斌、殷静、李晟分别致辞)


俞黎阳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资源法治保驾护航,学校将依托多学科平台,共同探索涉海生态环境法治前沿议题,助力山东省生态环境法治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孟斌提到,环境资源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石,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立足学科特色、深耕实务前沿,为完善地方法治建设、破解行业法治难题、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重要法治智慧和专业力量。

殷静表示,青岛市法学会将持续搭建校地合作、学用衔接的交流平台,聚焦海洋生态法治保障、绿色低碳制度构建等重点课题,推动法学研究从理论走向实践,促进学术成果落地生根。

李晟表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研究会各位专家学者的交流协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法治完善贡献更多的海大智慧。



大会首先进行了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张耀国主持换届会议。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卫先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会议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随后,大会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海洋环境治理的法治体系与制度创新”为主题开展了2026年度学术会议,与会专家分别围绕陆海统筹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贯彻落实,海洋环境法治实践,蓝色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法治等环境资源法学前沿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从多个视角为有关领域的理论发展与制度创新出谋划策。

在主旨发言环节,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进、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琦、胶州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涛、潍坊学院法学院教授周永分别就新污染物环境侵权、CCER法律属性及规制、风险预防原则的司法适用、红色文化与生态文明教育融合等学术与实务问题作了精彩报告。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百灵、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秘明杰作为与谈人参与环节讨论。会议还设置了三个单元的学术研讨,多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实务人员和在校研究生进行了观点分享与学术交流。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其云主持大会闭幕仪式,来自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以及其他省内外高等院校、司法机关及律师界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在校研究生等90余人参加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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