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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人文讲坛|高富平教授“法学数字化:数字时代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发展”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张权 发布时间:2025-06-12 浏览次数:10

海大人文讲坛|高富平教授“法学数字化:数字时代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发展”讲座成功举办

202565日晚,华东政法大学智能法学科带头人高富平教授以“数字时代法律发展逻辑和法学数字化”为题在我院开展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副教授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王洪平教授与谈,李沧区法学会等单位人员、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5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高富平教授作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二级教授、民商法博士组组长、财产法研究院院长、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常务副院长,深耕财产法、电子商务法、网络法、知识产权及数据法等领域,是我国智能法学科的带头人,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研究”首席专家,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120余篇,广泛参与国家和地方涉数字经济、网络数据的立法,参与起草《数据二十条》等文件,为我国法学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高富平教授首先聚焦于数字时代的社会经济特征,指出信息通信技术(ICT)从局域网到互联网,再到物联网的演进,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已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数字社会逐步形成。在这一背景下,数字通信的多向互动、自动化特性,以及信息处理、传送和分享功能,发展了自媒体,拓展了人类活动空间,电子商务、政务、数字社区等新型活动空间不断涌现。数字化转型正深刻重塑经济运行方式,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形成的数据智能,推动了机器智能与人类智能的互补,数据成为生产知识或智能的生产要素,数据经济成为驱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随后,高富平教授进一步分析了数字时代法律发展的逻辑,指出技术、社会与法律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那么,数字社会需要怎样的法律发展?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新要素、新行为、新关系,法律需与时俱进,发展新概念、理论和规则,但是,数字技术并非改变了法律,其对于法律的挑战也不是系统性的,而是现行法律延伸适用和特殊问题的解决。同时,技术中立原则作为法律发展的永恒原则,技术与法律发展的功能等同,法律应平等对待新技术,鼓励其应用,避免对数字技术设置不必要的准入门槛。在既有法律需更新的同时,新领域法如网络治理法、数据法等也应运而生,为数字时代的法律治理、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

最后,高富平教授强调了数字时代新法学学科问题,指出智能法学、数字法学、网络与信息法学等新法学概念不断演进,“网络与信息法”作为新学科,旨在建立统一的法律概念、理论、价值和规范体系,涵盖网络法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必要科目,以及网络跨域治理、网络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字政务法、数据保护法、数据流通法、数据开放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工智能治理及数字技术伦理与公共政策等多个领域。未来法律人才的知识结构需融合社科基础、技术领域知识、行业知识及法学知识,强调法律方法论的学习和应用,以培养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法律人才。

 


在与谈环节,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王洪平教授、瞿灵敏副教授、王洋老师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李群涛老师从不同的角度对“数字法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探讨了数字时代所引发的不同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以及数据工具的定位问题等。在互动环节,高富平教授就“市场机制”“数字经济”“数字法学的性质定位和学科划分”“网络信息法发展的挑战”等问题展开互动,强调新问题的研究还是要回归法律解释的方法,数字技术是现行法律延伸适用和特殊问题的解决。讲座的最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指出数字技术赋能法学研究,数字法学的研究要超越传统公私法部门划分,形成公私融合、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通过本次讲座,参会人员对数字时代法律发展有了更为清晰和深刻的认识,也为后续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开拓性的新视角和新思路。

 

/王静茹

/陆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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