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0日,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本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制定金融法与金融强国建设”为主题。年会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全国各地200余位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现场参会,并围绕“金融强国建设的宏观构想”“制定金融法的总体方案”“制定金融法的具体措施”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分享与深入探讨。我院教师王洋受邀参加本次年会。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岳彩申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贝金欣,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作年度工作报告,并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制定金融法的决定,为金融法理论研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金融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金融法学界的同仁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和要求。广大的金融法研究者倍受鼓舞,正在积极为制定金融法作出贡献。
当天下午举行的分会场专题研讨中,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立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围绕“制定金融法的总体方案与立法展望”“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的法律治理”“问题银行处置与破产中的债权保护”三个分论坛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第二分论坛围绕“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的法律治理”这一议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邓纲教授主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坚健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何颖副教授与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王洋老师以《金融法制定中的反垄断考量》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他提出,根据“金融法的三足定理”,金融公平、金融安全、金融效率是金融法的核心价值,而反垄断或可促进金融效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重要的是能促进金融公平,因此制定金融法的过程中应当关注反垄断的价值。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复合型垄断现状,现有的金融执法不但不够充分,而且仅集中在保险等领域,如证券领域、银行领域的执法实践几乎为空白。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反垄断法的第七条,解决“受管制的金融法领域是否需要反垄断的介入”的问题。一方面应当促进反垄断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跨部门协作,另一方面需要确定监管权力的分野,处理好金融监管规则与反垄断规则之间的竞合领域,避免监管空白与重叠。最后,应当关注金融服务信息反垄断等方面的新问题,如宁波森浦案中,除了反垄断执法的回应,金融监管部门也通过《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则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本次会议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制定金融法”的任务,就金融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立法动态开展了深入研讨,形成了丰硕成果。
文/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年会会务组
图/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年会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