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
海大涉外法治名家讲坛|“中美法学教育的比较观察”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张权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10


2024114日下午,海大涉外法治名家讲坛在法学院一楼智慧教室进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刘承韪;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张光磊应邀做题为“中美法学教育的比较观察——以法学教育对法律实务的影响为视角”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于铭主持,法学院30多名同学参加。

讲座伊始,于铭老师介绍了刘承韪教授,张光磊律师的主要成就与经历。刘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电影智库法律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是合同法,并对比较法、娱乐法都有深入研究。张光磊律师是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拥有中国律师资格及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和珠海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的在职仲裁员,主要从事涉外诉讼、涉外仲裁工作。

张光磊律师首先发言。他从实务从业者的观察视角介绍了美国法律教育的特点。其一,通过介绍美国法律教育对学生的四个能力要求,勾勒出美国法律教育的大体框架,并深入阐述了各项要求在具体实施中的表现。例如,通过介绍美国法律教育中追问,研讨的教学方式,体现了美国法律教育对口头表达的要求。其二,张律师着重强调了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通过列举艾伦·德肖维茨等著名律师的事例,突出强调了律师是一个职业道德要求极高的行业,需要法律教育对法学生进行润物无声的耐心培养。

刘承韪教授承接张律师的话题,对美国法律教育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并提出了美国法律教育的三大特点:实务导向、需求导向和专业导向。刘教授强调,重视实务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本特征,并从美国法律教育的历史沿革角度做出了详细解释:从最初的接受其宗主国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到美国独立后的宪法法学创新,再到受大陆法系影响而产生的法典化运动,最后到坚守实用主义的判例法最终占据上风,其间体现的是法律体系的调适与修正。最后,他提出,可以适当学习美国法律教育体系重视实务的特点,克服我国法律教育重视理论而轻视实务的短板。

在交流讨论环节,两位主讲人回应了当下学生如何培养自身实务技能的问题,并对律师职业的未来发展与挑战做出了进一步阐述。现场同学向主讲人踊跃提问,主讲人逐一解答并鼓励大家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比较辨别,并补足自身短板。

主持人对讲座做出简短总结,感谢两位主讲人的莅临。讲座持续两个半小时,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钟麓滨 图/孙凯妍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联系电话: 0532-66781037   邮政编号: 266100   Email: ouclaw@ouc.edu.cn  
Copyright ©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0246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30号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