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主办,海大—亚大联合研究中心、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协办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论坛于青岛圆满举办。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澳大利亚、德国、西班牙、波兰、南非等境外高校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境内高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晟主持。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林旭升,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以及亚利桑那大学中国及东亚事务副校长王永刚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
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铭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以《世界贸易组织法中国案例研究》为例,介绍了WTO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院长Marc Miller则围绕跨法律体系的高等教育教学,重点介绍了中国海洋大学和亚利桑那大学在合作办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在第一阶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研讨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司铎担任主持人。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呼吁从涉外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服务一体化出发,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圣地亚哥大学法学院院长Robert Schapiro探讨了全球法律教育的目标与挑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助理代表樊璐结合UNDP战略规划,介绍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才选拔机制。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王华伟从理念和目标、机构资源、师资建设以及课程资源等方面,分享了北京大学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经验。在与谈环节,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兰荣杰等专家也分享了自己对中国涉外法治发展历程的见解。
第二阶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合作办学实践”由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院长张趁利主持。亚利桑那大学的四位教授介绍了中国海洋大学与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广阔前景。Edward Platt重点介绍了海大中外合作办学英语课程的内容设置及其优势;Athanasios Mihalakas介绍了美国法律传统和先例教学的着力点及具体教学方法;Susan Salmon重点介绍了团队学习法在合作办学中的应用及其成效;Timothy Horley探究了当前法学教育方法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
下午,论坛第三阶段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岩主持,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与能力创新”开展探讨。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项目主任Vedna Jivan教授介绍了该校开展的法律职业训练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秦洁分享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课程建设经验。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颜林从“法学教育中涉外法律思维的养成”出发,指出“内国法思维”的局限及其解决对策。格但斯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Marcin Michal Wiszowaty以“法律诊所的国际教学网络”为主题,分享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经验。山东大学法学院张蓓蓓副教授阐述了国际学生竞赛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
论坛第四阶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实践”由青岛科技大学副院长李鑫主持。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何驰分享了对德对欧区域国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连光阳介绍了该校对涉非洲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探索。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院长张金蕾围绕特色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展开了探讨。亚利桑那大学教授Philipp Renninger围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合与区别探讨了两大法系法学教育的异同。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孙法柏剖析了有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等问题。与谈环节参会嘉宾与各位主讲人围绕特色双学位法律教学中的师资筹备、涉非法律教学模式设计、中非交流合作项目开展了热烈讨论。
李晟对各位嘉宾的精彩演讲与讨论进行了梳理与总结,他指出,第一,需要在全球化的视野中审视涉外法治人才教育,以更好地促进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交流。第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高端的资源投入。第三,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重视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培养面向实务的法律人才,促进国际的合作,以推动社会的发展。第四,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推动教学方式、教学理念、教学内容的创新。最后,李晟对到会嘉宾所做的支持进行了隆重感谢,并对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