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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征



刘远征,汉族,山东济南市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日本国神户大学法学博士后研修(2005—2007,师从坂元茂树先生,研修国际法)。

荷兰乌特列支大学访问学者(2015-2016,乌特列支大学,法律、经济和管理学部,

国际法与欧洲法学院,荷兰人权研究院)。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邮箱:jamesyuanzhengliu@outlook.com


研究领域:

刘远征的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国际人权法、海洋法、宪法基本权利理论、近代中国宪政问题等。


学术兼职: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山东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曾任(日本)关西中日法律实务交流会理事。


主要著作与文章:

《美国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调整》,载于《中国公证》2019年第11期。

《近代国际法视野中的孙中山伦敦蒙难事件》,载于《中国国际法年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集刊)2013年卷。

《我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律史考察》,载于《楚天法学》(湖北省法学会会刊)2015年第1期。

《论作为自己决定权的姓名权》,载于《法学论坛》(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2011年第2期。

《民国初期的宪政观念》,载于《近代法的维度》,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

《近代中国刑法术语的输入与定型》,载于《法律史评论》(2012年卷)

《王宠惠宪草及其宪法思想》,载于《吏治与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国法律史学2010年年会论文集》(汪世荣、闫晓君、陈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10月。

《对来青农民工讨薪维权方式的反思》,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专刊。

《人大代表的特殊保障制度——1954年以来的回顾与反思》,载于《政法论丛》(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5年第3期。

《大陆法系与中华法系的相近性》(合著),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黎王氏案•沈家本奏议•人格平等观念在清末法律中的引入》(合著),载于《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知网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收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不应被忽视的康有为的共和思想——康有为对民国初期共和政体的设计》,载于《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变迁与社会进步》(即法律史论丛第十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

《清朝中后期的金融危机及立法对策——从《刑案汇览三编》的有关记载分析》,载于《法律史论集》(当时为北大版中文核心集刊)第5卷(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韩延龙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该文曾经被部分删减后,收入《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法文化》(陈鹏生、王立民、丁凌华主编,该书即法律史论丛第九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

《民国初期的“共和”观念》,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3年第3期。该文后来获得第十八次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政党政治的东渐与民国初期政党政治的悲剧》,载于《海大法学评论》2003卷,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从〈儒林外史〉中的一则案例谈明清时期借款合同的法律性质》,载于《海大法学评论》2002卷,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

《宪法学》(副主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中国宪政史》(与徐祥民等合著),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政体学说史》(与徐祥民、刘惠荣等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怎样打民事官司》(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曾获奖励:

《民国初期的“共和”观念》,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中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3年第3期。该文后来获得第十八次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北京大学2001—2002学年度“学习优秀奖”

北京大学2001——2002学年度“光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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