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502

毕业班: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1号)要求,为改善学校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学校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全国各省份生源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全国各省份生源的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全国各省份生源的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全国各省份生源的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全国各省份生源的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6.山东省生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山东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7.山东省生源的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通过系统数据库比对)

二、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1.毕业生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月12日晚22:00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dgxbys.cn)学生端口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填写说明可参考附件)。申请表中“开户行”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银行账号”填写相应的中国银行卡号

    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这5类人员如果网络核验不通过,需要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证照材料需要有清晰可辨的乡镇以上部门公章。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这2类人员以系统认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毕业生需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自负。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学校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温馨提示:请认真阅读附件,按照填写要求申请,否则容易导致审批不通过。


 


附件: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办理说明.docx

 

 

 

                                    法学院团委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