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197

各班级: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应积极宣传、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审查把关工作。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及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本批次国家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9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应、届毕业生;

2.2019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在校生;

3.2019年返校的退役复学生;

4.上一年度各类遗漏人员。

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相应限额,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学费总额高于贷款总额,可就高申请学费补偿,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材料报送

9月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并提交纸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存入银行”一栏“开户银行账号”需填写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号);

2.入伍学生个人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役复学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1份。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A4纸手写,本人签名按手印)。

四、注意事项

学校将于10月为材料齐全的学生垫付补偿金和代偿金,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收到代偿金后需委托家长在生源地偿还贷款。

联系人:李文慧

联系电话:66781631

邮箱:liwenhui@ouc.edu.cn 。   

法学院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