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9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9-08-27浏览次数:448

关于收取2019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各班级:

今年新生户口收取仍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级统一收齐后于8月30日之前交到法学院团委115。收取新生户口时注意事项如下:

1、不论是山东省外、市外省内、市内集体户的本科、研究生新生户口均本着自愿迁入的原则,只能在新生入学时迁入,过时迁入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学生户口在校期间不得外迁,除非毕业、肄业、结业、转学、退学户口才能迁出。

     2、收取户口时要注意:山东省外的收取户口迁移证,省内市外的收取户口单页,市内的属学生集体户口的收取户籍证明、属青岛市单位集体户户口的收取户口单页。并按照上述区域分类收取、存放、上交。特别强调:属于青岛市家庭户的不能迁入学校集体户。

3、收取户口时要认真核对迁移证内容,注意以下几点:(1)户口迁移地址必须是中国海洋大学或青岛市市南区鱼山路5号,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亦可;(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有户口专用章;(3)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新生花名册姓名一致;(4)户口迁移证上涂改处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5迁移证日期必须是本年度的

否则,为无效迁移证,须经原迁出地派出所更正后方可落户。

4、为了避免漏收漏交户口现象的发生,请各班负责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在收缴户口时,首先填写下载表格样式,汇总好学生相关信息,打印出表格(打印不方便可发给我电子版,我打印出来),在备注一栏由新生本人签字,防止事后责任不清。一旦因漏收、漏交错过落户审批时间(青岛市招生办每年落户审批必须在限定日期内办理),该生将无法在青岛落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

5、制作新生花名册时要按学号顺序排序,汇总表格电子版(样表附后)发至微信私聊发给孙胜强老师。

联系人:孙胜强

联系电话:66786029

  附件表格样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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