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9-08-23浏览次数:397

各位2019届毕业生:

关于2019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通知如下:

评选要求

  

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9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197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

1. 请按照评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7月份毕业生,填写20197月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二),同时附上学生的身份证正面照片及校友卡号正面照片打包发送(身份证照片命名为“名字+专业+身份证”,校友卡照片命名为“名字+专业+ 校友卡”)。就创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信息进行审核,若符合条件将公示发文,并发放奖金。

2. 第一批已表彰23名学生,奖金将和7月毕业的第二批表彰学生一同发放。

3. 请向本学院表彰学生认真强调,本人的校友卡不要注销,学校将在9月中旬后往该卡打奖金。

4. 以上信息请于82812:00前反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unshengqiang@ouc.edu.cn

联系人:孙胜强,联系电话:66786029

附件二:2019年7月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参考文件2:人社部〔2006〕61号文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参考文件1: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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