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法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749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往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过组织谈话,名单见:附件1:往届入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2018.09】》。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不在名单中的,请填写《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备用)》,本人将电子版3月8日(周五)前发送至553539809@qq.com

3、如有新增入党申请人,请:

1)撰写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需手写,撰写要求见《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2)填写《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给党支书,由党支书汇总后正反面打印,并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做好记录,充分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主要经历和家庭情况等。党支书将谈完话后的纸质版材料《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于3月11日(周一)交到法学院团委电子版材料《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备用)》3月11日(周一)发送至553539809@qq.com

二、入党积极分子名额

各班名额参照《附件5:入党积极分子名额表》。本科2015级、2016级,研究生2016、2017级原则上不再单独分配名额,有意愿的同学可自行来团委申请。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一)团组织推优

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择优确定。28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入党积极分子,请填写《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团组织推优呈报表》,填写规范见《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群众意见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须召集入党申请人所在班级开会征求意见,无记名填写《征求群众意见票》,出席会议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会议方为有效。获得的“同意”票数原则上不少于出席会议人数的80%,党支部才可以讨论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票据见《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票及情况汇总表》

本科各班召开班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意见时,应邀请所在党支部成员参会。

法学院本科生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支部书记          李昱音     17854207016

组织委员          尹苗苗     17806252387

宣传委员          焦梦瑶     17854221692

(三)公示

党支书需汇总附件8:中国海洋大学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附件9: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学院党委公示7天。

(四)培养考察

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0: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组织部印制)至关重要,易出错,由党支书来团委领取发放,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正确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本批次从2019年3月份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纪实应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书写规范见《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五)积极分子建档

318-19党支书到学院团委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袋,为入党积极分子建档。档案袋内需包括以下材料:

1. 《入党申请书》

2. 《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3. 《团组织推优呈报表》

    4.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汇总表》(两份,一份装入档案,一份留团委备案)

    5.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四、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党支部应当指定两名党员(至少包括1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思想觉悟、群众观念、学习工作表现等,特别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立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学校党校指导、管理、协调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举办“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虽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新转入的教职工和学生,如在原单位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或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转入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请原单位党组织将相关材料转至现单位,可接续接受培养教育。若本人档案中无相关材料,或者原单位不能提供原始材料的,需重新提交入党申请,其申请入党时间按重新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计算。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发生变动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审查整理其入党材料并放入本人档案。

五、提交材料要求

各党支书:

1、请319日(周二下班汇总好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如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团组织推优呈报表》

(2)纸质版《附件8:中国海洋大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票及情况汇总表》

(3)电子版《附件9:中国海洋大学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4)电子版《附件10: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发至406577552@qq.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230办公室。

2、请于3月11日(周一),汇总好本支部新增入党申请人的如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2)电子版材料《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备用)》

电子版发至553539809@qq.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230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王飒

  箱:wangsa@ouc.edu.cn

  话:0532-667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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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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