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相关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108


各院(系):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及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我院3名),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二、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30名(我院2名),每人5000元,合计15万元。

(二)评选条件(研究生)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三、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24名(我院2名),每人5000元,合计12万元。

(二)评选条件(研究生)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四、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我院2名),每人2500元,合计10万元。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每人限申报一项;

(二)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六、材料提交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A4正反面打印,以班为单位交至学院团委;同时将电子版以“专业年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命名,以班为单位发至zhaozhongchen@ouc.edu.cn ;

2、填写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电子版以“专业年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命名,以班为单位发至zhaozhongchen@ouc.edu.cn;

3、请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研究生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正文、封底(需导师签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等,以班为单位交至学院团委。

    以上材料截止时间:11月17日(周五)中午11点前

 

联系人:赵中辰

联系电话:667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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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政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