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二)举行宪法日交流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147

2015-12-10 9:17:26     点击率:515

 本站讯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关系到我国的根基。法政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二)于12月7日在教学区7115教室开展了宪法日的交流会。就“青岛市三考生上诉教育部”案例作为背景展开讨论。

由于本支部成员均是学习行政管理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同志,对法学知识的了解较少、不够深入,因此,经讨论决定,交流会的内容定为与教育息息相关的这一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从而进一步挖掘出宪法知识。

                 

    讨论之前,支部成员查阅了有关“青岛市三考生上诉教育部”的案情和资料,了解了宪法内容,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进行自主学习。讨论中,由主持人介绍具体案情:栾倩、姜妍、张天珠三名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所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介绍具体案情后,随即引起支部成员的热烈讨论,反响很好:傅妙婵介绍了自己查阅的相关资料,为大家补充关于这个案例的详情;缪雨桐、程龙和王云飞三人就教育公平的话题进行展开辩论,讨论十分热烈,也随即引起赵超、徐珑嘉等同志的思考。之后又由主持人进行总结。交流会结束后,大家各自发表自己的感想。

                  

                

通过此次讨论与交流,支部成员认识到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也看到我国法治进程不断加快脚步,法治体系不断进行完善。

通讯员:  刘嘉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