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系统“十二五”引进留学人才计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8浏览次数:19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引进优秀留学人才,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海洋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大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留学人才的引进,增强我国在海洋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计划目标
     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引进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百名,平均每年引进20名(以下简称“引进留学人才百人计划”)。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引进百名海洋骨干(核心)人才,进一步充实和壮大研究生导师队伍和国际职员后备人才队伍。
     三、实施办法
    “引进留学人才百人计划”由海洋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一)下发通知。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在年初适时印发年度引进留学人才的通知,并根据引进人才的总体计划和海洋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引进留学人才的专业领域、标准条件,并对各单位拟引进留学人才的岗位数额、岗位需求信息、报送时间等提出要求。
    (二)上报信息。各单位(部门)根据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确定拟引进留学人才的岗位及人选条件,按时报送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三)信息发布。国家海洋局人事司汇总各单位(部门)引进留学人才的岗位信息,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对外发布。
    (四)报名应聘。拟进入海洋系统的留学人才直接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提供个人学习工作等相关信息。
    (五)考核录(聘)用。拟录用的留学人才符合《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海洋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标准的,由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根据《实施办法》予以录(聘)用,其他引进的留学人才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录(聘)用。
    (六)工作安置。引进的留学人才符合《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海洋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标准的,由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根据《实施办法》给予工作安置,并给予相应的条件保障和科研经费支持。其他引进留学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合理的工作安置。海洋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优先选用和重点培养留学人才。
     1、国家海洋局机关有关部门优先选用留学人才承担重要课题或项目,优先选派留学人才参加培训、进修、国际交流合作。
     2、海洋系统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题或项目申请、各类人才选拔与推荐、工作经费支持与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留学人才。
     3、国家海洋局人事主管部门建立留学人才联系机制,定期听取留学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留学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四、组织领导
     国家海洋系统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引进留学人才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把更多的优秀留学人才汇聚到海洋事业中来。国家海洋局人事司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引进留学人才工作的职责,加强引进人才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内有关重点院校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引进留学人才的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引进留学人才渠道的畅通;要调查了解引进留学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科学谋划,及早制定本单位引进留学人才计划,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支持政策措施,为引进留学人才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联系和督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引进留学人才的需求信息;要积极与留学人才联系和沟通,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和个性化的服务,千方百计解决引进人才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海洋系统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引进留学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引进留学人才百人计划”的顺利实施。